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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单位消防宣传与教育培训

发布时间:2023-03-17

通过开展消防宣传与教育培训工作,可以有力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全社会抗御火灾的能力,为构建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奠定坚实的基础。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大量新工艺、新材料、新能源广泛应用,城市高层建筑日益增加,火灾的危害性也随之增大,消防工作日益繁重,消防宣传与教育培训工作日趋重要。

消防宣传是利用一切可以影响人们消防意识形态的媒介,以提高人们消防安全意识并进一步掌握各类消防常识为目的的社会行为。

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消防宣传和消防教育培训的原则和目标相同,都是通过一定的形式和手段帮助人们提高消防安全意识,掌握基本的消防常识和防灭火技能。

二、消防宣传与教育培训工作的意义

三、消防宣传与教育培训的要求

四、消防宣传与教育培训的原则和目标

1.消防宣传与教育培训的原则

2.消防宣传与教育培训的目标


开展消防宣传与教育培训,必须熟悉其内容和形式,才能不断创新形式、改进方法、拓展渠道,实现消防宣传与教育培训对象分众化、形式多样化、工作实效化。

针对不同的对象,消防宣传的内容和形式也有所不同。

家庭、社区应当开展下列消防安全宣传工作:

2)社区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应建立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制定居民防火公约,重要防火时期,“119消防宣传日”活动期间组织居民参加消防科普教育活动和消防安全自查、互查及灭火、逃生演练;发动社区老年协会、物业管理公司职工、消防志愿者、义务消防队员参与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与社区老弱病残、鳏寡孤居家庭结成帮扶对子,上门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帮助查找和消除火灾隐患,遇险情时帮助疏散逃生;为每栋住宅指定专(兼)职消防宣传员,绘制、张贴住宅楼疏散逃生示意图,开展楼内消防巡查,确保疏散通道畅通、防火门常闭、消防设施器材和标志标识完好。

4)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等应引导城镇家庭和有条件的农村家庭配备必要的报警、灭火、照明、逃生自救等消防器材,其他农村家庭应储备灭火用水、沙土,配备简易灭火器材,并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

(二) 农村消防安全宣传的主要内容和形式

1)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应制定和完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和村民防火公约,明确职责任务;指导村民建立健全自治联防制度,轮流进行消防安全提示和巡查,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

3)农忙时节、火灾多发季节以及节庆、民俗活动期间,乡镇、农村应集中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活动。

5)乡镇、村应设专(兼)职消防宣传员,鼓励农村基干民兵、村镇干部和村民加入义务消防队、消防志愿者队伍,与弱势群体人员结成帮扶对子,上门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查找隐患,遇险时协助逃生自救。

人员密集场所应当开展下列消防安全宣传工作:

2)文化娱乐场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以及大型活动现场应通过电子显示屏、广播或主持人提示等形式向顾客告知安全出口位置和消防安全注意事项。


各单位应当开展下列消防安全宣传工作:

2)各单位应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张贴逃生疏散路线图。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至少每半年、其他单位至少每年应组织一次灭火、逃生疏散演练。

(五) 学校消防安全宣传的主要内容和形式

1)学校应落实相关学科课程中消防安全教育内容,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学生分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工作;每学年至少应组织师生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消防知识竞赛、消防趣味运动会等活动;有条件的学校应组织学生在在校期间至少参观一次消防科普教育场馆。

3)小学、初级中学每学年应布置一次由学生与家长共同完成的消防安全家庭作业;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应鼓励学生参加消防安全志愿服务活动,将学生参与消防安全活动纳入校外社会实践、志愿活动考核体系,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消防安全志愿活动应不少于4h。

5)学校教室、行政办公楼、宿舍及图书馆、实验室、餐厅、礼堂等,应在醒目位置设置疏散逃生标志等消防安全提示。

针对不同的群体,消防教育培训的内容和形式也有所不同。

各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明确机构和人员,保障教育培训工作经费,按照下列规定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2)对在岗的职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教育培训。

4)定期开展全员消防教育培训,落实从业人员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制度;组织全体从业人员参加灭火、疏散、逃生演练,到消防教育场馆参观体验,确保人人具备检查和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期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

(二) 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和形式

1)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培训内容。

3)结合不同课程实验课的特点和要求,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教育培训。

5)每学年至少组织学生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

各级各类学校应当至少确定一名熟悉消防安全知识的教师担任消防安全课教员,并选聘消防专业人员担任学校的兼职消防辅导员。

小学阶段应当重点开展火灾危险及危害性、消防安全标志标识、日常生活防火、火灾报警、火场自救逃生常识等方面的教育培训。

学前教育机构应当采取游戏、儿歌等寓教于乐的方式,对幼儿进行消防安全常识教育培训。

有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可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设置消防类专业或者开设消防类课程,培养消防专业人才,并依法面向社会开展消防教育培训。

师范类院校应当将消防知识列入学生必修课程。

各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开展下列消防教育培训工作:

2)组织志愿消防队、治安联防队和灾害信息员、保安人员等开展防火和灭火技能的消防教育培训。

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确定至少一名专(兼)职消防安全员,具体负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各类单位的消防宣传与教育培训要求与内容各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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