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
本标准规定了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的术语和定义、消防安全岗位职责、消防安全管理要求、火灾隐患整改、火灾事故事后处理、智慧消防和消防站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 25201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3 术语和定义
3.1 亚安全区 sub security zone
在商业综合体内部划出具有较大体量或空间高度的区域范围,与邻近区域之间采取严格的防火分隔,防止火灾和烟气侵入区域内,为人员疏散逃生提供暂时的安全过渡空间并为消防扑救力量侦查和展开火情扑救提供暂时安全的场所。
3.3 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Four abilities" of fire safety
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能力。
3.5 微型消防站 mini fire station
4 消防安全岗位职责
4.1.1 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
4.1.3 大型商业综合体应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由产权单位、使用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担任,对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统筹安排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1.5 对于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产权单位、使用单位的场所,各单位对其专有部分的消防安全负责,对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共同负责,同时应当明确一个产权单位、使用单位,或者共同委托一个委托管理单位作为统一管理单位,并明确统一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道等实施统一管理,同时协调、指导各单位共同做好大型商业综合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2 第一责任岗
a) 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大型商业综合体的消防安全情况;
c) 为大型商业综合体的消防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e) 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g) 组织制定符合大型商业综合体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i) 推进智慧消防建设、实施智能管控。
管理人岗是由第一责任岗以书面形式指定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或者工程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消防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的负责人担任。管理人岗对第一责任岗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对承租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有检查、监督和指导的责任,并履行下列职责:
b) 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d) 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巡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f) 对外招商时,严禁将商业综合体的消防疏散通道、中庭及亚安全区等非营业性公共区域作为经营面积对外出租、使用;
h) 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以及微型消防站。
大型商业综合体门店责任岗位由承租区各门店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担任。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确定门店责任岗为其承租区域的消防安全责任人,遵守大型商业综合体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履行下列职责:
b) 在室内装修、改造升级、业态变更等施工期间,明确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办理各项审批手续,配备相应消防器材,落实相关消防安全措施,保障施工现场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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